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切實維護網絡環境、維護社會穩定,潮州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、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、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通告如下:
一、對互聯網傳播的信息要仔細甄別,要保持理智和冷靜,從官方途徑獲取權威疫情信息,尊重事實,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未經證實的信息不得上傳發布,不得轉發、傳播,自覺做守法網民。 二、對微博、微信群、朋友圈、短視頻等網絡新媒體平臺傳播的沒有正規來源的截圖、視頻、音頻和文字信息,不得隨意轉發傳播。對已轉發的不實信息要快速刪除,主動消除不良社會影響。要自覺主動與謠言信息作斗爭,發現謠言及時進行舉報。 三、全市各類網站、自媒體和網絡平臺要嚴格遵守國家網絡管理法律法規,從嚴審核信息來源和內容。凡因審核把關不嚴、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,將依法從重處理。 四、自媒體平臺和廣大網民應積極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,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認識疫情,樹立信心,做好自我防護,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。 五、通過網絡發布、傳播虛假信息或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網信、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,嚴肅追究發布者、轉發者、管理者(群主)等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,并對網站、公眾賬號等傳播平臺依法予以處置。 六、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,不通過網絡發布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信息,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的網絡非法活動。 在此提醒廣大網民,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互聯網信息傳播有法有規可循,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底線,樹立法治意識,增強辨別能力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。歡迎廣大網民和群眾投訴舉報網絡不實和有害信息。(舉報時應提供與舉報事項相應的信息網址或相關說明、截圖等基本材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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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州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
2022年3月18日